
缅甸新商标法过渡期,现有商标须重新申请!
2013年就起草完成的缅甸新商标法终于要实施了,真的是十年磨一剑啊!根据《新商标法》第93条(a)款,缅甸商务部发布了第63/2020号命令。
该命令旨在促进缅甸商标注册从“使用在先”制度向“申请在先”制度过渡(过渡期),这是新商标法的规定。过渡期的一个重要政策是要求已经通过旧体系的公告备案制度获得注册的商标所有人,在新制度下重新注册商标,以享有注册商标权利。
该命令特别规定的内容如下:
1、现有的缅甸商标注册人,包括已经在旧商标体系下获得商标注册的持有人和虽未注册但已经使用的商标的持有人(合成“现有商标注册人”),可以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以维持注册商标专用权,这是按照商标法第93条(b)款规定的现有商标注册人的“优先权”。只有现有商标注册人可以享有这一优先权;
2、现有商标注册人重新注册,必须通过律师事务所或商标代理机构提交申请;
3、重新申请须提交证据材料, 证明申请人为“现有商标注册人”;
4、申请官费及支付方式将在《商标法》施行前予以公告;
??该命令规定,重新申请端口将于2020年10月1日开放,但没有说明将开放多长时间,根据之前的官方培训应该会持续6个月,即2021年3月31日,所以需要做重新申请的缅甸商标注册人抓紧时间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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